住房抵押贷款申请流程:(1)借款人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资料,向住房抵押银行贷款提供资料: 个人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居住地址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、抵押房屋产权证明,申请人以他人财产抵押的,还需提供产权人(含共有人)身份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抵押同意书面证明。(2)房地产评估、贷前调查和审批。(3)审批通过,办理抵押登记手续。(4)发放贷款,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偿还贷款本息。 贷款本息结算,办理抵押房屋解押手续。
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,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: (一)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; (二)抵押登记申请书; (三)抵押合同; (四)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房地产权证》,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《房屋共有权证》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; (五)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; (六)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; (七)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。 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。凡权属清楚、证明材料齐全的,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,对不予登记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。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,登记机关应当在原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,由抵押人收执。并向抵押人颁发《房屋他项权证》。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,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。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,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,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。